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面提高全乡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中小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白杨坪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乡党委、乡政府决定设立“恩施市白杨坪教育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奖励基金会)。
第二条 为规范奖励行为,落实筹资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确保奖励基金会工作有序开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奖励基金会领导机构。
理 事 长:王国玮 乡党委书记、乡长
常务副理事长:徐贵尧 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副 理 事 长:熊中喜 白杨坪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
付定平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杨智勇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自兵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海峰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龙 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罗在新 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金岁宏 乡党委组织委员
苏丽华 乡政府副乡长
向学新 乡副科级干事
陈 林 乡副科级干事
高克军 乡副科级干事
袁承相 乡副科级助理
贺尚朝 乡副科级助理
邱 芳 乡长助理
李 琼 乡长助理
向学炳 乡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夏洪交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灿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龙兰昌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 旗 乡财经所所长
黄海波 白杨坪司法所所长
李 浩 白杨坪派出所所长
罗 炜 白杨法庭庭长
向 浩 白杨坪工商分局局长
董先云 白杨坪卫生院院长
谭小云 白杨坪国土资源所所长
向波成 白杨坪供电所所长
廖茂云 白杨坪初中校长
金必友 熊家岩初中校长
吴鉴成 白杨坪中心小学校长
谭辅政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 月 乡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陈载恒 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廖茂恒 乡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钟 伟 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谭 莲 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胡 军 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谭 飞 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奖励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学校,罗在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在奖励基金会领导下,成立常设评选委员会。
评委会主任委员:罗在新
副主任委员:向学炳
委 员:廖茂云 金必友 吴鉴成 陈德才
龙文魁 李名品 龙熙彦 刘登科
田久林 唐富昌 谭家恕 姜尚堂
于永金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 奖励基金会负责奖励经费筹措,负责指导和监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 奖励基金会每学年对评选委员会评定的全乡中小学教职工和中小学生进行奖励。
第七条 常设评选委员会在基金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奖励对象的评选工作,书面报送奖励基金会审批,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八条 自2008年元月1日起,由奖励基金会采取社会募捐、单位赞助、政府奖励等多种筹资方式,每年筹资30000元左右用于奖励基金会奖励资金。
第九条 当年未用完的奖励资金与次年投入的资金进行累计,累计总额达100000元,政府不再投入,单位或个人捐款的资金仍累计作为奖励资金。
第十条 奖励基金会的资金实行专帐专户,由乡财经所代管,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奖位设置及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奖励基金会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奖10名、优秀校长奖3名、优秀学生奖20名、中考状元奖男女各1名、高考优秀奖1名。
第十二条 奖励标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 评选办法制定
第十三条 优秀教师奖、优秀校长奖、优秀学生奖、中考状元奖、高考优秀奖的评选办法由奖励基金会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在本学年度工作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在工作中不听从安排,服从分配的;
3、 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四个 “一票否决权”的;
4、奖励对象在颁奖之日前调离白杨坪乡或自动离职的(支教和资教教师除外);
5、对不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中小学生。
第十五条 评选结果纳入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及所有评选细则由“恩施市白杨坪教育奖励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修改本章程,必须有2/3以上的理事会人员参加,并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8年1月起施行。
恩施市白杨坪教育奖励基金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