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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坪乡政府机关食堂位于乡政府院内,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有大餐厅、小餐厅、仓储室各一间,可供120人同时就餐。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更好的服务于机关引进竞争机制,乡政府拟对机关食堂进行招标承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乡政府机关为承租方无偿提供经营场地(120平方米);
二、承租方年缴承包费底价为3000元,自负盈亏,水电费用自理;
三、承租方在保证机关职工就餐(会议餐)的前提下,可对外自主经营;
四、机关职工到食堂就餐的标准按市场价自行确定,当餐核算;
五、机关接待原则上在食堂用餐,乡村干部工作餐标准为8.00/人(不含酒水)计算,市级以上接待客餐低于4人(含4人)按50.00/次(不含酒水)计算,高于4人(不含4人)的按12.00/人的标准计算(不含酒水),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临时安排。
六、实行合同管理,以一年期为标准。
欢迎有识之士接洽,截止时间2006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0718-8672015
联系人:何吉玉
白杨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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